濮阳网讯 为进一步加大乡镇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力度,引导干部到乡镇干事创业,激发乡镇干部队伍活力。近日,南乐县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乡镇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良好的导向激励干部到乡镇建功立业。
南乐县一直以来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注重向乡镇倾斜,建立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选拔乡镇党政正职,一般应有两年以上乡镇领导工作经历或3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优先从乡镇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中递补,副乡镇长注重从乡镇优秀公务员中选拔产生;在县直单位领导岗位出现空缺时,优先从乡镇党政班子成员中选拔产生,有计划地把部分乡镇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县直事业单位任职,进一步激发乡镇干部整体活力。同时,把乡镇作为干部培养选拔的主要阵地和重要渠道。注重对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的培养,建立后备干部库。有计划地选派年龄适当、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县直单位优秀科级干部到乡镇任职锻炼。
《规定》的出台,增强了乡镇党委在干部使用中的话语权。在乡镇干部的使用与调整上,县委将充分听取乡镇党委的意见,并把乡镇党委的意见作为选拔任用乡镇干部和倒查追责的重要依据,从制度上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现象。
今年来,南乐县从乡镇领导班子中提拔乡镇人大主席7人,乡镇科级干部调任县直单位14人,充分调动了乡镇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据悉,南乐县在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同时,坚持做到“三个交流”,即在同一乡镇同一职位上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在同一乡镇同一职级满10年的应当交流;在同一乡镇任副科级5年以上并转任纪委书记的,必须交流。至今,全县12个乡镇交流干部25人次,使乡镇干部队伍在吐故纳新中得到进一步优化。(段耀斌 刘晓冉)